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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原董事长寇伟受贿1.54亿被判死缓,电力系统腐败案再引震动
电力系统反腐再添重磅案例。202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寇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标志着这位在电力行业深耕三十余年的前高管,其腐败生涯在法律层面画上句号。
法院审理查明,寇伟的贪腐行为横跨近三十年,从1996年持续至其2024年12月落马。在此期间,他利用担任云南省漫湾发电厂党委书记、厂长,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能集团副总经理,国家电网董事长,大唐集团总经理等一系列要职的便利,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54亿余元。其罪名不仅包括受贿,还涉及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以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此案再次将电力能源领域“一把手”的监督难题与系统性腐败风险置于聚光灯下。寇伟的职业生涯贯穿了从地方电厂到中央发电集团、再到国家电网这一核心输配电巨头的全过程,其腐败行为的时间跨度与职权范围,暴露出关键基础设施领域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长期监管漏洞。判决结果对仍在电力系统及其他大型国有企业任职的官员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信号,也预示着针对能源、基建等关键行业的反腐高压态势将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