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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猛攻特朗普关税法律依据:贸易逆差≠国际收支赤字,10%全球税率悬了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法官们对特朗普政府征收新一轮10%全球关税的法律依据发起了猛烈质疑,暗示其核心论据存在根本性漏洞。在周五长达三小时的庭审中,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尖锐指出,政府援引1974年《贸易法》的依据——美国贸易逆差——与法律条文所规定的“国际收支赤字”并非同一概念。这场由24个民主党州及多家小企业提起的诉讼,直接挑战了特朗普在2月签署的全面进口关税令的合法性,若政府败诉,不仅关税可能失效,已征收的税款也可能被迫退还。
此次诉讼的核心在于特朗普政府援引的《贸易法》第122条。该条款允许总统为应对“大规模且严重的美国国际收支赤字”征收临时关税,但原告方及法官明确指出,贸易逆差与国际收支赤字是两个不同的经济概念。由前总统布什任命的资深法官蒂莫西·斯坦索在庭上直言:“我们不太确定如何将1974年的概念套用到2026年,但我们确实知道,‘贸易差额赤字’与‘国际收支赤字’并不是同一回事。”这直接击中了政府法律论据的软肋。尽管司法部律师辩称贸易逆差是国际支付问题的一部分,且判断权在总统,但这一论点在庭审伊始便遭到法官的连番追问。
这场诉讼是特朗普关税政策遭遇的最新一轮法律挑战,其影响远超个案。它不仅考验着一项诞生于金本位时代的法律能否适用于今日的全球经济,更可能重新划定总统在贸易领域的权力边界。贸易律师在庭审前就预测法院将对特朗普广泛征收关税的权力“持怀疑态度”。此案若最终裁定政府越权,不仅将冲击当前的关税政策,更可能为未来总统动用类似紧急贸易权力设立严格的司法审查先例,对美国的贸易政策框架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