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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业经理周某虚增防水工程价,诈骗业主维修资金超17万元获刑
小区物业经理将业主的“房屋养老钱”视为个人提款机。上海市闵行区某大楼物业经理周某,利用负责屋顶防水维修项目之机,与施工方门某某合谋,将合同单价从市场公允的每平方米52元,虚增至107元,以此套取小区专项维修资金。2025年1月,施工方在周某施压下,向其支付了19.8万元,周某在扣除需上交公司的部分后,实际非法占有15.1万元。这并非简单的“吃回扣”,而是一起精心设计的诈骗案。
案件暴露源于施工方的亏损。2025年6月,施工方实际经营人门某某向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坦言,因支付“好处费”导致工程亏损,线索随即浮出水面。公司报案后,周某于同年7月1日被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15.1万元。然而,侦查初期认定的“受贿”性质,在检察官深入审查后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指出,此案核心并非职务侵占或受贿。周某作为物业经理,并无直接主管、经手维修资金的职务权限;他也未利用职权为施工方谋取正当利益后收受财物。相反,他主动提议虚增价格,通过隐瞒真实造价、虚构合同单价的方式,诱骗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签订合同并拨付资金。这种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经核算,其诈骗业主专项维修资金的总额超过17万元。最终,周某因犯诈骗罪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此案揭示了物业领域资金监管的漏洞与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