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第三方投顾或遭禁令:银行私行业务承压,业内争议征求意见稿
近期,多家信托公司收到《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一项关键条款引发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与信托行业人士广泛讨论: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开展投资行为时,不得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尽职调查或投资运作,不得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或提供具体标的资产等实质性投资建议。有知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该《办法》在业内征求意见已有一个多月,修改空间较大,但若最终落地,将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征求意见稿是信托三分类改革的延续。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颁发《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近年来,信托业监管框架逐步完善闭环:从2018年资管新规确立统一标准,到2023年三分类厘清边界,再到2025年1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全流程监管,叠加《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升级,监管力度持续加码。去年年末,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补全监管链条。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系列规定旨在整治过往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信托合作的通道业务乱象,以及“名义上是信托,实际是信贷”的套利问题。今年4月,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华鑫信托因“个别风险项目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少计融资类业务规模”“将不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项目、变相突破私募产品投资人数限制”等违法违规问题被罚720万元,其中“协助保险资金变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属于典型的跨行业监管套利,利用信托通道规避保险资金运用限制。华鑫信托在公告中表示,处罚涉及事项主要发生在2024年之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此次《办法》若收紧第三方投顾角色,可能进一步压缩通道业务空间,对依赖信托架构的私行和家族办公室业务模式构成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