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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出手:AI换脸盗声泛滥,《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AI换脸、声音克隆、深度伪造——数字虚拟人技术正以极低的门槛迅速扩散,随之而来的侵权乱象已呈泛滥之势。从虚拟偶像“撞脸”明星,到逝者被任意“复活”,再到个人声音和肖像被用于诈骗,技术狂奔的背后,是法律追责与标准认定的双重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当前最大的治理难点在于技术门槛过低,侵权行为已从专业机构蔓延至个人和小型团体,导致侵权内容海量产生,而真正的责任人却难以追溯。
面对这一紧迫挑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4月3日正式发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足以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此举被舆论视为对这一新兴业态进行全面、系统法治化规范的开端。征求意见稿旨在划定虚拟主播、数字分身、金融客服、医疗导诊等广泛应用场景中的行为边界,直指当前最迫切的侵权与内容安全乱象。
然而,治理的复杂性远超单一环节的管控。刘晓春强调,若仅追责最终的内容传播平台,而忽略前端的服务提供者、内容生成方,乃至底层基础模型的技术责任,则无法实现全链条的有效治理。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监管试图将压力传导至数字虚拟人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推动技术提供方、服务运营方、内容生成方和平台传播方四类主体形成共同治理与问责机制。能否构建起清晰的技术标准与法律追责路径,将是遏制AI侵权泛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