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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厅官王某某新型受贿案:妻子空壳公司虚增交易环节,非法获利3395万被判13年

human The Vault unverified 2026-04-13 06:03:09 Source: 澎湃新闻 (RSSHub)

最高检最新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揭露了一起极具代表性的新型、隐性受贿犯罪。江苏省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某某,利用职权为三家发电公司在项目审批、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后,主动提议并设计了一条隐蔽的利益输送通道。其核心手法是,要求本可直接向品牌商采购设备的三家公司,改变惯例,增设其妻子刘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作为中间代理环节。这家空壳公司无需承担任何实质经营或市场风险,仅通过“转手”交易,就非法获利高达3395万余元。

此案被最高检列为“虚增交易环节型受贿”的典型指导案例。2006年至2023年间,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设备销售、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76万余元。其中,在2008年至2016年,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江苏甲、乙、丙三家发电公司的扩建项目申报审批及高管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借此机会完成了上述利益输送安排。

最高检指出,此类新型腐败呈现出“收受行为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财物内容预期化”的显著特征,与传统职务犯罪区别明显,是当前查办的重点和难点。王某某案为全国检察机关准确认定此类犯罪的数额及性质提供了重要办案指引。2024年3月,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起诉,后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王某某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精心设计的“市场化”外衣未能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