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Intelligence Signal
全国首例新三板“帮助造假”案落槌:五家供应商客户被判连带赔偿,确立“明知”认定标准
上海金融法院审结的一起新三板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此案是全国首例认定新三板市场供应商及客户“帮助造假”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件,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关键的司法先例。五家公司明知挂牌公司行某公司财务造假,仍为其提供闭环“走账”帮助,最终被法院判决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核心在于行某公司长达数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2013年至2016年间,行某公司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资金空转虚增业绩。具体操作中,行某公司将资金划拨给供应商中某贸易公司,后者根据指令将资金转给某饮用水公司、琳某公司等客户,这些客户再将资金作为“回款”支付给行某公司,形成虚假营业收入闭环。此外,行某公司及其子公司还虚假记载了对新某公司、羽某公司的收入。2020年,上海证监局对行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在投资者起诉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获赔后,为追索剩余损失,投资者进一步将提供“走账”帮助的中某贸易公司、某饮用水公司等五家实体,以及涉及虚假交易的新某公司、羽某公司等诉至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首次对新三板市场中“帮助造假”行为的“明知”认定标准、责任主体范围及责任划分等问题作出明确认定,判决这些帮助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判决不仅追究了造假核心方的责任,更将链条延伸至提供关键协助的外部实体,显著提升了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对净化新三板市场生态具有标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