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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证券因华领资产非法募资托管失职被判赔偿,法院厘清券商连带责任边界
上海金融法院近期就华领资产私募基金托管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明确券商在基金托管环节的履职疏漏将独立构成赔偿责任,即便基金管理人存在刑事犯罪,托管机构亦无法以投资者资质问题为由规避自身法定责任。金融街证券因托管履职疏漏,被判对投资者损失承担10%赔偿责任,赔付金额合计逾百万元。
2018年,投资者陈某先后斥资716万元认购华领资产旗下16号、17号两只私募基金,两只基金全程未实现任何兑付,陈某仅通过刑事退赔追回3.94万元,实际损失高达712万元。金融街证券作为托管机构,曾以"投资者并非合格投资者、与基金实控人存在不当往来"为由提起上诉,试图减免赔偿比例,但这一抗辩被上海金融法院明确驳回。法院指出,投资损失的核心症结在于券商托管环节的履职疏漏,基金管理人借新发基金兑付旧产品的违规操作风险并非合格投资者所能自主识别,券商不得以此为由推卸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同期另一关联判例显示,金融街证券因相同托管疏漏,对另外两名投资者合计538万元的本金损失同样承担10%赔偿责任。两案裁判尺度高度统一,被视为私募基金托管人责任边界的标志性厘清。业界律师分析认为,这两起判决传递出明确监管导向:作为投资者财产的"守门人",托管机构须切实履行法定审核与监督义务,对可疑交易保持职业警惕,任何流于形式的履职行为均将面临追责。上述案件的根源,均直指2016年至2018年间华领资产通过35只票据私募基金产品实施的76亿元非法集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