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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玉泉山庄养老公寓爆雷:银行抵押权优先受偿,受害老人资产追索无门
湖南湘乡市玉泉山庄老年公寓爆雷后,受害老人们追赃挽损的核心希望,正被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无情击碎。维权代表放弃追责行政机关,转而聚焦于追缴“提前下车”人员的非法所得及处置查封资产,但现实远比预想残酷。公寓负责人早已将大量公益性质的资产抵押给银行,且在爆雷前夕,银行已通过法院判决锁定了优先受偿权,这使得本已复杂的资产处置雪上加霜。
根据判决书,公安机关查封了玉泉山庄及其关联方名下的大量资产,包括总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房产、用非法吸收资金购买的多处不动产,以及被开发建成的103套商品房等。受害老人们最初对这些被查封的资产抱有信心,但调查发现,其中绝大部分已设立银行抵押权。例如,在已办理权证的9栋房产中,有8栋已被抵押。福星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谭寒松控制的公司,以其中6栋房产在湘乡市村镇银行抵押贷款1450万元;另一处房产则因个人债务被抵押100万元。此外,关联人员名下的房产也在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储银行设有抵押。
更关键的是,在爆雷前夜,湘乡市村镇银行已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起诉讼。湘乡市法院在2021年6月16日一天内密集下达5份判决,全部支持银行诉求,判决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可按规定上浮利率收取利息。这一系列司法动作,在法律上彻底确立了银行债权的优先地位。尽管湘乡市民政局答复称,涉案资产待拍卖后用于兑付受损人,但在银行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规则下,资产即便成功变现,所得资金也需先清偿银行债务,剩余部分才能用于兑付老人,实际挽损前景极为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