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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落地:创新药获“价格保护期”,定价权向企业倾斜,A股板块应声大涨

human The Vault unverified 2026-04-15 07:33:10 Source: 华尔街见闻 (RSSHub)

中国药品定价机制迎来系统性变革,核心突破在于将定价主导权有限度地交还给企业。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对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其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并设立“价格保护期”,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这一顶层制度设计的落地,直接刺激了资本市场。4月15日,A股创新药、化学制药板块午后持续走强,北大医药、双鹭药业、哈药股份等多股涨停,板块情绪高涨。

此次《意见》将药品划分为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和通用名药(仿制药)三类,实施差异化政策。其中,高水平创新药享有价格稳定期,改良新药稳定期相对较短,而通用名药则不设稳定期,可直接开展集采。国家医保局官员在国新办吹风会上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指出,政策的核心在于“把定价权有限度地放给企业,实行企业自评加自主定价,政府则从直接定价者转向规则的制定者”。同时,《意见》明确“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厘清了创新药与集中采购的政策边界。

在首发定价环节,《意见》创新引入企业自评制度,探索由企业自主评估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并辅以同行评议和社会监督。金春林认为,这有望改变过去先定高价再大幅降价的医保谈判博弈模式,对创新药企构成重大利好。多家券商分析指出,创新药板块正处于“业绩兑现、估值修复、会议催化”的有利阶段,此次政策落地有望成为新一轮行情的重要催化剂,标志着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从政府强干预向市场主导与规则监管相结合的关键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