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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服务信托新规酝酿:家族信托投资指令权归属引行业激辩
一项正在酝酿的监管新规,正将家族信托等资产服务信托的核心权力——投资指令权——推向风口浪尖。据业内消息,监管部门拟定的新规可能“禁止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此举直接触及了高净值客户设立家族信托的核心诉求:对资产的控制权。消息一出,迅速在信托业与法律界引发激烈讨论,关乎数万亿规模业务的未来模式。
根据2023年实施的信托业务新分类,信托业务被划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目前,资产管理信托是行业第一增长引擎,而资产服务信托则是第二引擎。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仅按非资金信托口径统计,资产服务信托的余额已至少达到8万亿元,占信托总规模的近四分之一。其中,家族信托是资产服务信托的重要构成部分。新规拟限制委托人指令权,意味着传统的“通道”或“事务管理”模式可能面临根本性调整。
面对潜在的监管转向,多位信托业及法律界人士已提出建议,核心是坚持“按委托人意愿管理信托事务”的原则。一种被广泛讨论的解决方案是引入独立的“投资管理人”角色。根据这一构想,投资管理人可以是信托公司自身,也可以是委托人信任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这旨在平衡监管对风险隔离、规范运作的要求,与市场对灵活、定制化服务的需求。这场争论的结果,将深刻影响中国信托业转型的方向与数万亿资产的配置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