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法新规9月1日施行:社保“潜规则”面临司法重击,企业用工模式或加速变革
最高人民法院一纸司法解释,正将中国劳动力市场中长期存在的社保缴纳“潜规则”置于司法聚光灯下。将于9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其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无需缴纳社保”的任何约定或承诺均属无效。这不仅为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并索要经济补偿金提供了更清晰的司法路径,更关键的是,它直接冲击了部分企业与员工之间“自愿”放弃社保的灰色操作,可能引发新一轮劳动争议潮。 该条款被部分自媒体误读为“9月1日起全民必须交社保”的“新规”,但专家澄清,依法强制缴纳社保是自1995年《劳动法》施行以来近30年的基本制度。此次司法解释并非创设新义务,而是强化了对既有强制性法律规范的司法保障。其引发广泛关注...